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、《财政部门监督办法》、《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,为强化我市会计信息质量,切实加大会计监督力度,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,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检查工作从2017年4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。
二、检查范围
检查范围包括海口辖区内所有行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。
三、检查年度
检查以2016年度为主,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。
四、检查的主要内容
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:会计账簿设置是否规范;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,会计政策是否前后一致;执行国家和省重大财税政策情况,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;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,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;近两年接受过省市审计、税务、财政和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检查的,落实检查决定情况。
特此通告。
监督联系电话:0898-68722735
2017年5月9日